2015年河南焦作市示范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60人)(2)
报考区直事业单位人员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
报考区属小学教师人员的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学方法、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焦作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活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焦作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焦作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县两级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证明),笔试成绩加10分。
每位考生只享受一项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提交有关材料,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加分。拟加分情况将在焦作市示范区网站公示。
笔试由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在焦作市示范区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和专业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区直事业单位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和专业计划人数2倍时,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报考区直事业单位其他岗位和专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进入面试。报考区属小学教师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和专业计划人数2倍时,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报考区属小学教师其他岗位和专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进入面试。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报考区直事业单位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气质形象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由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施。
报考区属小学教师人员面试方式采取微型课形式(即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有关要求在焦作市示范区网站上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
3、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和专业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和专业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体检过程中有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报考区直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上级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
报考区属小学教师人员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修订试行)》规定执行。
报考区直事业单位人员体检由焦作市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区属小学教师人员体检由焦作市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社会事业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考核
各岗位和专业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报考区直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由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区属小学教师人员考核由示范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社会事业局共同组织实施。如考核过程中有人放弃或考核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聘用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具体聘用单位服从组织安排。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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