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兴山县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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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4]34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人才85名,目前已引进65名,尚空20名计划,现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事业单位人才20名,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
(四)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自考、函授、成教、网教等)。
(五)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引进: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已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七)人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离开兴山的,不得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二、引进职位、人数、专业
1、专业技术职位10名。女新闻播音员2名,专业不限;其它专业技术人员8名,专业为:农村经济管理、农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农村与区域发展、工程管理、土地资源管理、道路与桥梁工程、建筑工程管理、水利水电工程。
2、综合管理职位10名。专业不限。专业以毕业证上专业为准。
三、引进方式
女新闻播音员职位采用试镜、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其它职位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3比例的,增加笔试环节(女新闻播音员职位除外)。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进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公告通过兴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8日至9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
3、报名须知: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式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股(413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兴山县2015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1份。 引进人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纳报名费100元。
(三)笔试
增加笔试职位环节的考生,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在兴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学员,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笔试成绩加5分(但已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不再重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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