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临高县招聘幼师84人公示公告(3)
三、择岗、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笔试面试6:4的比例计考试总分)排名自主选岗,即选择所属工作单位。如出现同分者依以下条件排序: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3.独生子女者优先。因合格率低等原因,致使招聘人数不足计划招聘的岗位数,即招聘单位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被聘用教师务必进行岗前培训(时间待定),培训合格者进入岗位聘用。用人单位与拟聘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或有重大违纪行为者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流动。
(二)聘用人员享受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后,如有辞职出现空岗,不再补录,留待下次幼师招聘。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接受省人社厅、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举报、投诉事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落实,并将处理情况报有关部门。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临高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898-28262663
原标题:临高县2015年公开招聘幼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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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年临高县幼儿园教师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表.doc
临高县教育局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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