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常州市金坛市事业单位招聘97人公告(4)
七、公示
区人社局统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管理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察(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局同意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九、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68900792,68900789
考务咨询电话:(0519)82823922
监督举报电话:(0519)82822074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本简章由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6日
以上是2015年江苏常州市金坛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