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十堰市直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示公告(2)
七、体检、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考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招聘人选均通过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九、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bsyrss.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十、本公告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9-8654933
举报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0719-86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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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下半年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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