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澄城县教育局招聘50名公益性岗位教师公告(2)
(四)体检和考察
由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方式进行。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教育局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工资及待遇:
(1)对招聘的幼儿教师和职中专任教师,按公益性岗位对待;
(2)在市、县组织招录正式教师时优先录用;
(3)年薪酬发放按12个月计算,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降温费、烤火费发放待遇与公办正式在岗教师同样对待。
五、聘用和管理
(1)公益性岗位教师初录后,试用期为六个月(含节假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学校(幼儿园)审查同意,签订聘任合同;
(2)聘任合同一年一签订,以三年为时间段。三年期满,双方同意,自动续签;
(3)对公益性岗位聘任教师的管理与其他公办教师同样对待,日常工作由所在学校、幼儿园安排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自行解除工作合同。
六、招聘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中弄虚作假的应聘者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已聘者,一经查实,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都将立即中止其应聘资格,已被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
3.对在学校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4.回避制度。招聘工作组成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5.相关政策以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公益性岗位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 【点击此处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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