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长治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638名)(3)
五、选岗
报考教育局、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体检合格考生,根据不同岗位名额,在相应岗位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序选岗(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体检)。
六、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由用人主管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分别实施,市人社局督导,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及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招聘各环节中如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八、聘用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在新闻媒体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报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 ,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1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
九、监督检查
命题、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审批等环节,由市编办、市人社局、用人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监督检查,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2028099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2192512 市编办监督科
咨询电话:2058512 市教育局人事科
2054262 市卫计委人事科
2023323 市文化局人事科
2192522 市人社局事业科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公告期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报名期间在现场。
长治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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