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4人)(3)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
五、考核、体检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岗位信息表》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无约定或约定不能满足时按以下执行:面试成绩高的、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晚的;
(二)2016年1月14日左右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合成成绩及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及所要准备的材料等;
(三)由用人单位会同其主管部门,对通过考试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其中不合格者要详细说明原因。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等。如考核期间不能按时提供本人档案等材料原件,则视为自动弃权。考核工作拟于2016年1月31日前完成;
(四)2016年2月5日左右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核合格暨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一)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分别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起止时间另行确定;
(二)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结束后,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有效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四)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市属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区属单位报区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然后办理增人入编、增资等手续;
(五)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应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接到报到通知后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1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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