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0人)(3)
面试考官不得少于7人,其中,有关专家不少于4人。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
③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④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经平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原公告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要求提出需增加的其他项目,并在体检公告中说明,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2、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四)公示
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平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陆县政府网站、原政府门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口及用人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五)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
2、县人民医院所招聘的工作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1年为其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回县人民医院工作。
3、用人单位在收到入编等相关手续30日内与新招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合同鉴证。
4、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5、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合同。
本公告保留至2015年12月4日。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科: 0359-3529959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 0359-2660316
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0359-3527477
特此公告
3.2015年度平陆县事业单位招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a.rar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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