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事业单位招聘64人公示公告
根据襄城区2015年事业单位编制计划,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6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对象、岗位专业及条件等详见《2015年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正在接受执法执纪机关立案调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持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经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设在报名现场)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本次招聘收取笔试、面试费用各50元。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彩照2张。
3、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2015年襄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网上下载),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4、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工作岗位。
5、报名及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全程负责,详见附表。
五、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系统为教育基础知识,卫计系统为卫生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应于报名时提供证明资料,不提供者视为放弃加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4、考生不得请人代考或请人陪考。违反本规定,取消考生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和陪考人员3年内不得报考襄城区事业单位。陪考人员是在职人员或在校学生的,将违规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或学校,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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