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大学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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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大学生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公务员局、省残联《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陕残联[2014]47号)和市人社局、市残联《关于县(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发[2015]6号)及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15年度为全县残疾人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旬政办发[2015]127号)精神,按照中、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旬阳县2015年度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报请市人社局备案,为我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大学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2015年计划为我县事业单位招聘残疾人3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旬阳县户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20日至1997年1月19日之间出生);
5、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 中度残疾程度及以下,且具有个体活动、日常生活及社会参与能力的尚未就业残疾人;
6、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其它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身体已经康复不符合《残疾人残疾分类分级》国家标准的;
2、重度残疾程度及以上,不具备个体活动、日常生活或社会参与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
3、曾因犯罪受过刑罚或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残疾复检及功能障碍综合评价
拟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持残疾人证于2015年12月21日至22日到县残疾评定定点机构(旬阳县中医院)申请残疾复检,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进行。残疾评定定点机构依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分级》国家标准对拟报考人员身体结构、功能的损害及个体活动受限与社会参与情况进行评定,按残疾人证审核办理程序要求,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以下简称《残疾评定表》)。综合评价拟报考人员个体活动、日常生活及社会参与能力障碍情况,在《残疾评定表》备注栏内注明综合评价结果。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旬阳县中医院后三楼(旬阳县残疾人康复中心)。
3、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持毕业证(研究生须同时提供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等)、学信网学历备案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残疾人证、求职登记证(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托管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评定表》、近期同一底版的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同时填写《旬阳县2015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残疾人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残联联合进行。对镇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不足2:1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多选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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