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科技大学招聘心理学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2名公告(2)
五、应聘及联系方式
1. 应聘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来电、电子邮件方式直接与中心或人事处联系,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填写附件中的附件一:《陕西科技大学公开招聘心理中心教师报名表》 ,附件二:《应聘陕西科技大学2016年心理中心教师信息登记表》
并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zhangyi@sust.edu.cn);邮件标题格式应为“应聘心理中心+毕业院校+学历+姓名”;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 1 月5 日 。
2. 招聘程序
应聘者提交个人信息后,学校按照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学校研究、体检和签约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3.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大学园区陕西科技大学
邮政编码:710021
联系部门:陕西科技大学 学工部
联系人: 董 老师, 华 老师
联系电话:029-86168960 ;86132855
E-mail: zhangyi@sust.edu.cn
六、有关说明
1.代理人员的聘用期限一般为三年,首次聘用包含试用期六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2.聘用期间代理人员的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根据国家法律、政策和学校规定,结合人事代理人员的学历、职称、职务或技术等级,按照同岗同酬的原则确定。聘用期间代理人员参加校内各用人单位的岗位聘任,享受所聘岗位的绩效工资。
3.人事代理人员按照陕西省规定,根据学校确定的缴费基数和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其中个人缴存部分由代理人员本人承担,单位缴存部分由学校支付。
4.代理人员在聘期内,可根据学校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房源实际条件租住宿舍,不享受学校福利购房政策。
陕西科技大学人事处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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