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简章
2016年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简章规定,本次江苏事业单位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新北区河海中路91号)。
2016年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自愿从事检察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文化知识、专业知识;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遵纪守法、团结同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至1981年1月1日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岗位要求
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是指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的派遣制人员。
(1)在检察官的领导下,承担会议记录、人员接待引导、公开信息的查询、法律文书登记接收等有关工作;
(2)有关文书誊写、打印、校对、内部文书送达、登记等工作;
(3)信息数据的录入和卷宗装订工作;
(4)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26日至3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新北区河海中路91号)。
3.联系部门:政治处(206室),联系电话:85118326。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填写好的《常州高新区 (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派遣制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由本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见网上通知(常州人事考试网http://czpt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