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和业务发展需要,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且必须在原件校验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聘用后的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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