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3人公告(2)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同分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按考录公务员标准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有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等方面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则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工资福利待遇
1、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实行试用工资,每月1980元。
2、试用期满经中心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占正式编制),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制度执行,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联系电话:8227264 13970627164
联系人:刘勇、欧阳菁
附件:
2016年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a.rar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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