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聘工作人员49人公告(3)
四、报名、办理准考证、公布岗位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http://rsc.cafuc.edu.cn/),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09:00至2016年3月30日16: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
应聘人员登录学院公开招聘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应聘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
网上资格审查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应聘登记表》进行审查,并于2016年4月1日将审查结果通过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
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通过学院面试资格审查予以确定。在招聘及录用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其一切后果自负。
(二)办理准考证
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的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自行提前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下载打印好本人的《笔试准考证》,并由本人亲自持该《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到学院行政办公楼一楼大厅确认,加盖人事处公章后方能生效。逾期未确认者或非本人亲自到场确认,取消其笔试资格。确认准考证时间为 2016年4月5日09:00至17:00止,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以确认《笔试准考证》后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院调整招聘岗位和指标,并于2016年4月6日在学院公开招聘网站上公布。 原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被调整或取消后,本人可以申请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段淘汰的方式进行,即先笔试、后面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民航飞行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飞院发〔2011〕135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016年3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所规定比例执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6年4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于《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参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因应聘人员缺考而产生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开考比例。
2、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笔试无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语言文字能力、组织管理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创新应变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与综合能力测评。笔试卷面满分为120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总成绩的公布
笔试总成绩于2016年4月10日前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2016年4月11日向学院人事处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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