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聘工作人员49人公告(4)
(二)面试
1、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学院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6年4月10日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招聘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4月11日09:00至17:00。面试资格审查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学院行政办公楼5楼)。
3、面试资格审查须携带材料
(1)《应聘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已经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016届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名称为准;
(4)外语过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成绩单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自荐书等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在《应聘登记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 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5、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由学院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分别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主要采用自我陈述、专业考核、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
(1)综合性面试
综合性面试形式为自我陈述、相关知识现场答辩。通过考生的自我陈述、现场答辩,重点从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特长或才艺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
(2)专业考核
教师岗位专业考核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需提供教案和PPT课件。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试讲的内容为应聘的岗位所必须的相关专业知识(内容由各招聘工作小组指定)。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