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事业单位中级以上职称招聘公告(2)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其他报名方式无效。报考人员应携带规定的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
(1)天津华北地质勘查总院
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608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广瑞西路67号),咨询电话:022-84236604
(2)华北地质勘查局综合普查大队
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华冠大街5号,咨询电话:0316-3315711
(3)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四地质大队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南园东路五一四队,咨询电话:0314-2152446
(4)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七大队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汇通路39号,咨询电话:0311-66610220
(5)华北地质勘查局五一九大队
河北省保定市新市区天鹅中路999号,咨询电话:0312-7519027
(6)华北地质勘查局第四地质大队
河北省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泊湖路12号,咨询电话:0335-3912608
(7)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核工业二四七大队
天津市宝坻区地质路二四七大队院内,咨询电话:022-29252144
(8)华北地质勘查局职工大学
河北省保定市瑞祥大街444号,咨询电:0312-8459938
报名材料包括:
应聘人员携带的材料为:报名表一式三份、身份证(二代)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至2016年11月30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各招聘单位现场进行初审,不合格的当场告知。
2、复审:报名结束两天内招聘单位将报名材料连同初审报告一并报局复审,一周内将复审意见反馈招聘单位。
3、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职人员还须持所在单位及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
七、考核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小组由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招聘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
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成绩将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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