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事业单位中级以上职称招聘公告(3)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二)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复查,出具了考察意见。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进行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局同意后上报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审定、备案,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由局监察室全程践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84236590 监督电话:022-8423650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4:00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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