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菏泽定陶县事业单位招聘初级岗位人员30人公告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规定,按照定陶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现将定陶县部分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菏泽市定陶县事业单位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30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应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为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以及符合定陶县兵役机关接受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岗位计划表》)。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已取得定陶县人事编制的工作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其岗位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对紧缺专业岗位或乡镇事业单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菏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定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按60 分掌握。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10日9:00-4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hzrsks.gov.cn/(菏泽人事考试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单位初审
审查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4月10日9:00-4月1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菏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 “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4月14日16:00前及时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5331454)。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以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时用),并于5月4日-5月7日14: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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