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菏泽定陶县事业单位招聘初级岗位人员30人公告(3)
除特殊情况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考察体检前未能按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取消考察体检资格。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其他
定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定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所有公告均在“中国·定陶”网站(www.dingtao.gov.cn)、定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dtrsj.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考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政策咨询电话:
定陶县人社局 0530-2223693
定陶县卫生局 0530-2250068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530-5331454
点击下载:2016定陶县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定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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