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青岛胶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0人公告(3)
六、公示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应聘人员所应聘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选岗顺序)。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参加考试,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取消或核减计划、现场资格审查事宜、进入面试及递补人员名单、面试事宜、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事宜均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z12333.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予以公布。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认定:往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为准,应届毕业生以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成绩表和学校出具的专业和学历证明为准。
4、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考生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6、聘用人员需在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签订服务协议。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电话:
0532-82288275、18853223046
胶州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电话:0532-82233977
胶州市卫生局政工科电话:0532-82289053
监督电话:0532-82288273
网上报考技术咨询电话:15588683585
咨询时间为9:00-11:30,13:30-17:00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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