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直机关幼儿园招聘公告(4)
九、考察(2016 年6月,具体时间地点随工作进度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园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截止到8月31日前,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和幼儿教师资格证,否则认定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十、公示(2016年6月-7月)
我园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83605779
举报或投诉电话:83605291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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