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教育厅直属单位招聘61人公告(3)
5.现为我厅直属学校的在编人员,报考厅直属其他学校招聘岗位的,需经本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招聘。
6.本省内其他单位的在编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进入面试时需出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7.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8.报名表由本人填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像素:100(宽)×140(高)pix(jpg,gif格式,50KB以下)。上传生活照或不上传照片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予审核。
9.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10.应聘人员要留意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2016年4月23日18:30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参加考试”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11.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笔试人员确定
各招聘学校负责报名应聘本学校的人员资格审查,采取边报名边资格审查的方式,2016年4月20日17:30报名终止,2016年4月22日17:30资格初审结束,2016年4月23日18:30前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完成“参加考试”确认。初审没有通过的,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内,根据自身条件可以改报其他招聘岗位4月26日11:00终止改报,4月26日16:00改报审核终止,4月26日17:30终止改报资格确认。2016年4月27日至5月4日为厅资格复审时间,非考核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数必须达到1:3(含3)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对非考核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满1:3(含3)的岗位将在网上进行公布调剂报名,时间另行通知。如调剂后仍达不到1:3(含3)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5月7日公布笔试人员名单;5月10日至5月12日考生在教育厅网站及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参加笔试。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技能测试等),各为100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一)笔试
1.笔试的形式、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
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要求:
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考场进行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为2016年5月14日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主),开考15分钟后,不再允许迟到的考生进场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
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考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于2016年5月20日前在我厅网站上公布笔试分数线及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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