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教育厅直属单位招聘6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厅直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厅直属单位(学校)的公开招聘人员工作,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以及《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我厅现组织海南省电化教育馆、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海南省国兴中学、海南省农垦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海南省加来高级中学、海南省农业学校、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海南省华侨商业学校等9所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学校)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聘教师以及教辅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61人,具体招聘岗位见《2016年海南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
(四)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六)符合各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七)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于2016年3月31日。
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以内(即1985年4月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以内(即1980年4月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年满18周岁至40周岁以内(即1975年4月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年满18周岁至45周岁以内(即1970年4月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年满18周岁至50周岁以内(即1965年4月1日至199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八)对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工龄计算截止于2016年4月1日。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通过公开招聘及考录现为试用期内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被国家行政或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以上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都不得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1日08:00至4月20日17:30。
(二)报名方式
请登录:http://202.100.252.135/zsdwzp/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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