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六盘水市盘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55人)(5)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办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各招聘单位填写《录(聘)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对于进入聘用环节的2016届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前暂不行文聘用。截止2016年8月31日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考试所有信息发布均在盘县人民政府网和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示栏内进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政策咨询电话:0858-3635099
报名缴费技术咨询电话:0858-8694440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2016年盘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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