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公告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位于贵州省省会贵阳市南明区,是贵州省唯一一所普通专科教育为主的公安院校。学校创建于1950年,始称“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学校”;1954年更名为贵州省行政干部学校。1975年更名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校。1980年,学校又分为贵州省公安干部学院和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0年两院合并,成立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在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的基础上筹建贵州警察学院(本科)。
2016年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招聘公告(25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其中,管理人员5名,专业技术人员2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警官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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