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警官职业学院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公告(4)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省公安厅、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公安厅、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相关待遇按贵州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电话:0851-85407003 ;监督电话:0851-85407455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省公安厅商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公安厅、贵州警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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