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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徐州市警察(含检察院司法警察)及监狱系统测评体检复审通知

2016-04-12 17:00  |  江苏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2016徐州市警察(含检察院司法警察)及监狱系统测评体检复审通知具体测评时间为4月15日,4月19日体检,资格复审时间为4月20日,地点如下公告。

  2016年徐州市公务员考录人民警察(含检察院司法警察)
及监狱系统职位体能测评、体检、资格复审相关事项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徐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现就做好警察职位及监狱系统职位体能测评、体检和资格复审工作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分两批进行,所有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入场。

  报考徐州监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司法警察、铜山区公安局、丰县公安局、沛县公安局、睢宁县公安局、新沂市公安局、邳州市公安局职位的考生于 4月14日(周四)中午12:00在徐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招聘大厅门口集中(淮海食品城南侧、昆仑大道北十字路口交叉处),参加体能测评。

  报考徐州市公安局职位的考生于4月15日(周五)中午12:00在徐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招聘大厅门口集中(淮海食品城南侧、昆仑大道北十字路口交叉处),参加体能测评。

  2、各考生到达集中地点后,请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自觉按本公告附件2中体能测评分组序号进行排队并牢记组号,将手机关机上缴(待体测后再发还),核对信息、签到,签署《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承诺书》。参加体测时,着装不作统一规定,以运动类服装为宜(请勿穿钉鞋)。

  3、各考生体能测评后,由工作人员安排地点,等待公布合格名单。

  测试前,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考场操作规程,提前做好充分准备,防止测试时肌肉拉伤等现象发生,并在测试时注意安全。考生应掌握自己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不能参加测试的,应提前告知现场工作人员,以免发生意外。否则后果自负。

  因生病、意外受伤、怀孕等情形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在同职位考生中进行递补。

  二、体检

  体检分两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报考徐州监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司法警察、铜山区公安局、丰县公安局、沛县公安局、睢宁县公安局、新沂市公安局、邳州市公安局职位的考生于4月18日(周一)上午6:30在市体育中心(湖北路西首)门口集中,参加体检。

  报考徐州市公安局职位的考生于4月19日(周二)上午6:30在市体育中心(湖北路西首)门口集中,参加体检。

  1、所有考生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报名时同一底版1寸照片一张(背面写好姓名、职位代码)参加体检,将手机关机上缴(待体检后再发还)。

  2、服从领队的安排,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严禁擅自离队,严禁交换体检号牌,严禁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

  3、如实填写体检表第3页,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当天采血、B超检查前,须禁食。采血、B超检查结束后统一吃早餐。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后再补检,请此类人员告知领队。

  6、积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医师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检查、检验项目的,体检人员应予以配合。

  7、对视力、血压两个项目的检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考生对以上两个项目要求复检的,须当场进行,对体检结束后提出视力、血压两个项目复检申请的不予受理。

  8、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及时向领队反映,体检结束后,本组统一集中,待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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