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徐州市警察(含检察院司法警察)及监狱系统测评体检复审通知(2)
三、资格复审
1、地点:徐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招聘大厅(淮海食品城南侧、昆仑大道北十字路口叉处)
2、时间:
报考徐州监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于4月20日(周三)上午9:00至下午4:00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徐州市公安局、铜山区公安局、丰县公安局、睢宁县公安局、沛县公安局、新沂市公安局、邳州市公安局职位的考生于4月21日(周四)上午9:00至4:00进行资格复审。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及身份证方可进入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外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其他考生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面试前进行体检的职位,最迟在政审前必须提供)。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徐州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在徐州的户籍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其他子女不在父母身边的证明材料等;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4、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须出具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5、省、市统一组织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职位的人员,须出具市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
以上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所有考生携带报名时同一底版一寸照片1张。
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弃权处理。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审核,请代审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资格复审的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各考生应准时到达各环节集中地点,体能测评、体检迟到15分钟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MP3、MP4等电子产品参加体检。若有携带的,须关闭后,全部统一上缴领队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3、体能测评、体检及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招录计划1:3比例进入面试。
友情提醒:
1、体能测评用时较长,请报考人员务必自备适量食品和水。
2、请报考人员自备黑色签字笔1支。
3、如遇天气情况不适合体能测评,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请考生随时关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区号 0516
单位 |
电话 |
单位 |
电话 |
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
87793294 |
徐州监狱 |
85636042 |
徐州市公安局 |
83978155 |
铜山区人保局 |
83405920 |
丰县人保局 |
89215312 |
睢宁县人保局 |
88307810 |
沛县人保局 |
89675512 |
新沂市人保局 |
88939958 |
邳州市人保局 |
86629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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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公务员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