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惠州市水务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3)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惠州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所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惠州市水务局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同时核实应聘资格条件的真伪。考核人对考核鉴定的真实性负责。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通过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水务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惠州市水务局将聘用人员的请示、《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一式三份)、考核鉴定等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需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市纪委派驻市水务局纪检组0752-284621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52-2890757。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拟考核人选不配合考察人员进行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用人员本人的。
惠州市水务局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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