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农机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体检:由省农机局按要求指定专业医院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执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文件精神。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4、录取手续办理: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同时在省人社厅和省农机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省农机局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九、时间安排
综合知识考试由省人社厅统一安排;面试时间在综合知识成绩公布后的两个月内进行;全部招聘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
十、其他事宜
1、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要求的,根据报考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
对通过《综合知识》考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另行通知。如资格复审时与网上报名时证件不一致,取消面试资格。
十一、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做好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我局成立了山西省农机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纪委部门参加。同时将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严格纪律,统一标准,公开公正,对违反纪律者以及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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