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检察院检察信息中心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3)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驾驶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如因故被取消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省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6697732监督电话:0851-86697738
未定事宜由省检察院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检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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