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吕梁市兴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60名)(2)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所持教师资格证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资格证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且报考人的姓名必须与使用的身份证姓名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时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收取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100元/2个科目。
3、报名时间:2016年6月28日—2016年7月2日。
4、报名地点: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兴县蔚汾大厦四楼)。
5、报名咨询电话:0358-6322389
0358-6327767
各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以上,否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不达1:3时,核减招聘岗位数,直接调整到同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聘。
(三)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专业基础知识(①教育学、②教育心理学、③教师职业道德、④教育政策法规等)。笔试科目分值总计100分,笔试分数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4、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地点: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如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县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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