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普洱市供销合作社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3)
二、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进入面试及经历业绩评价人选如下:
会计“科员”职位:殷建娅、杨艳、朱强
办公室工作人员职位:李玲、白茹、杨海燕
三、面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16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地点:普洱市供销合作社四楼会议室;
方式: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和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 6月25日上午8:20凭身份证、准考证准时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宣读面试规则和注意事项后,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开考前20分钟(8:4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则视为自动放弃,按缺考处理。
2.面试时,由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引领考生到考场进行面试,其余考生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咨询电话:2130580(市供销合作社)
监督和举报电话:2828952(普洱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
业务咨询电话:2137950(普洱市公务员局)
四、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安排
请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按照《普洱市供销合作社2016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中附件4《经历业绩评价表》,于6月24日前提交下列材料:
1.“教育经历”需提供相关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
2.“取得证书情况”需提供相关证书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
3.“工作经历”及“从事会计工作情况”需提供所在单位(或原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须加盖证明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
4. 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正科级领导职务的,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5. “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需提供2013、2014、2015三个年度中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由组织或人社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6. “参加工作以来获得表彰情况”,需提供表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证明“情况属实”,并由经办人签字)。
7.“工作业绩报告”需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证明“情况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在公开遴选工作的各个程序或环节中,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或与遴选职位资格条件不符的,普洱市供销合作社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普洱市供销合作社
2016年6月21日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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