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10人公告(3)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核由各招聘需求学校各自组织,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需求学校各自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幼儿教育岗位根据幼教需要另行确定),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竞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结果将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经市教育局党组审核通过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3个月(属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工作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举报、投诉事件,由市教育局负责调查落实,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送市人社局。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栋南楼5043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593、68724595
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4583
监督电话:0898-68724591
2016年海口市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报考岗位及报考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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