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所属事业单位曲靖市宣威市教师招聘公告(212人)(4)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宣威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负责监督。曲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招聘单位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试题管理,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四)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
(五)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方案宣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 0874—7123559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0874—7162194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6189648
宣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0874—7123686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967925 8967947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威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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