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赤峰松山区幼儿教师招聘工作方案(89人)(3)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体检合格者,2016年7月29日下午2:30到教育和科技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幼儿园,出现放弃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选择后与幼儿园、学区中心校或独立小学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间由单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聘用。
(二)福利待遇
工资费用从幼儿管理费中支付,城区保教教师工资2000元/月、保育员1800/元,单位缴纳四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险);农村保教教师工资2400元/月、保育员2200元/月,单位缴纳四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险);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自行上缴。节假日、职称评定等与本单位事业编制内教师同等对待。工勤人员参照保育员工资标准确定。2016年直接续签聘用合同的享受此次招聘人员的同等待遇。
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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