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奈曼旗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公告(20人)(2)
(四)资格审查
考试前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五)考试要求
1.考试形式为面试(说课)。
2.说课内容为高中现行教材,准备时间为40分钟,说课时间为10分钟。
3.说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抽签确定说课顺序。
5.说课成绩为100分,考生需达到70分为合格,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合格以上成绩中按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考核环节。
(六)考核
列入考核范围的考生,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据的个人表现证明材料;审查个人学籍档案材料,如发现应聘者有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在校受过纪律处分未解除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成绩顺延考核。
(七)体检和公示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者5年内不准外调、不准参加其它应聘。
四、其它要求
1.考生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虚报,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工作期间有关考试信息发布、成绩公布、公示等事宜均在奈曼旗政府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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