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阿拉善盟事业单位招聘104人考试公告(2)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尚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急需的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除外)。报考幼儿和护理专业的岗位学历要求可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日的起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体以《职位表》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单位在招聘条件中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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