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东河区招聘教师152名公告(3)
(三)开考原则:
中小学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4:1以上方可开考,不足4:1的,按4:1重新确定招聘岗位人数;幼儿园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不足3:1的,按3:1重新确定招聘岗位人数。
(四)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及综合素质测试等内容。试卷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120分钟。
(五)公示笔试成绩。按照报考类别、科目进行排序,按实际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六)面试采取随机抽题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评委现场亮出分数。面试全部结束后公示面试成绩。
(七)总成绩测算方法:(笔试成绩+加分)×40%+面试成绩×60%。按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并公示拟录用名单。
(八)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依次补录。
中小学教师体检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幼儿园教师执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规定标准。
体检费用根据体检医院标准另定,费用自理。
(九)公示最终拟录用名单。
五、相关事宜
(一)工资待遇:
中小学教师:被录用者享受我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一年,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
幼儿园教师:被录用者工资待遇1700元/月(除各项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外实发金额),试用期六个月,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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