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沧州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20人)(3)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形式为人机对话。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沧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笔试结果,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现场答辩考核。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计分办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每组面试评委不少于7人,面试评委全部从沧州辖区以外聘请。
(4)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工作年限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审查考生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沧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公布。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前,由市人社局审核个人档案等材料),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由市卫计委人事部门、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2、《沧州市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
沧州市人民医院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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