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岗工作人员33名公告(2)
六、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至2016年8月13日(周末不休息),上午:10:00至13:00 (北京时间)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新医路102号)成教楼一楼110B自学考试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均需提供);
④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⑤职称证书(岗位所要求需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
4.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也可咨询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
(二)考试考核
1.教师岗位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应聘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试讲内容:现场随机抽取试讲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教案,并进行20分钟的现场讲课,专家通过现场提问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理论、专业知识等能力。
4.考试结束后,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公布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
5.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请报名者及时登录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查询。
(三)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及体检
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师体检工作由新疆师范大学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拟聘用人数,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拟聘人员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手续的办理
公示期满后,未经发现重大问题的人员,即可办理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等入职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师范大学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七、薪酬待遇
教学岗位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其他津贴补贴组成。
教学岗位基本工资为2800元/月(需完成一定的基础工作量,并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学院基于工作任务的绩效工资和其他津贴补贴另计,根据工作量大小,每月工资总计约4000元至5000元/月不等。单位统一组织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在校表现逐年解决编制问题。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重要信息提示。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瑜电话:0991-4333984
(三)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谈爱民(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4112038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