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70人公告(3)
五、聘用
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等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平原县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合格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的后备教师,由县教育部门分配到所需中小学校,并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根据教师空编情况和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经教育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转为正式教师。经两年考核不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附件:
平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原县教育局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