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高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17人公告(2)
七、体检
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对确定为考核的人选,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定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九、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茂名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医学职位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招聘规定程序,被确定聘用后,用人单位与其签订3年聘用合同,3年内须考取执业资格,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续聘,否则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凡被聘用的人员,工作满四年后才能申请调动。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聘用合同,违反合同有关规定,个人档案材料在2016年10月31日前未到高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或高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新聘用人员的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有关政策兑现待遇。
十一、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次考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任何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查询电话:0668-6662847,0668-6662562.
附件1:2016年高州市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016年广东省高州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117名工作人员公告及时间安排如上,如果您对报考势在必得,建议您辅助学习广东省医疗卫生单位考试网络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