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奉化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招聘6人(2)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综合职业素养、回答问题的准确性、逻辑思维能力、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不足60分者淘汰。
3、考生未按照规定时间抵达面试考场即为迟到,迟到超过15分钟者,取消报考资格。未参加面试而提前离开考场者,取消报考资格。
4、考生如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员、巡考员管理,作弊等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5、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分数相同的,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考生按照总成绩的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以综合考察为主,具体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规定执行。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五)聘用
1、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市人才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不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者,不予聘用。
3、社会人员现在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
(六)递补规定
1、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该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五、注意事项
1、学历证书应当是正规学校颁发的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
2、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或超过招聘计划数但不足1:3比例而影响到招聘公平公正性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改报。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奉化市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六、本公告由奉化和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975338(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88588429。
附件:
2.奉化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招聘职位、人数、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奉化和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