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省安顺市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80人)(4)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各县(区)招聘办在招聘信息发布的网上向社会公告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按照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根据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县(区)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聘用人员和单位填报《安顺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党建网”、“安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各县(区)人民政府网”。在招聘过程中,市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以上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招聘办研究确定。
十三、招聘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0851-33525070(市人才交流中心)
0851-33460221(西秀区)
0851-34226315(平坝区)
0851-38222770(普定县)
0851-36220062(镇宁自治县)
0851-37220375(关岭自治县)
0851-35239308(紫云自治县)
2、技术及缴费咨询电话:
0851-33281804(市人社局考试中心)
3、监督电话:
0851-33640698(市人社局监察室)
0851-33351707(西秀区)
0851-34864498(平坝区)
0851-38227686(普定县)
0851-36222204(镇宁自治县)
0851-37223142(关岭自治县)
0851-35233492(紫云自治县)
附件1、安顺市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swrw.rar
附件2、安顺市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ser.rar
附件3、安顺市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ser.rar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