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选拔优秀村和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公告(2)
二、选任职位
本次选任的职位为各区县乡镇街道机关科级以下职位,共计93个,具体职位见《天津市2016年选拔优秀村和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职位表》(附件)。8月17日起,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hrss.gov.cn)查询。有关事项可通过《职位表》公布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三、选任的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8:00至8月25日16:00。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过网络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天津市2016年选拔优秀村和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报名表》,报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审核。
2. 资格审查
各区县委组织部根据选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8月23日8:00至8月25日18:00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任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确有困难的,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取消该职位的选任计划。未开考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改报时间为8月26日10:00至16:00。
资格审查贯穿选任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任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31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资格复审和经历业绩评价、面试三个环节。
1. 笔试
笔试侧重对党和国家关于农村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的有关精神,以及农业农村、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知识的测查。
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4日(周日)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9月14日发布。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人选与选任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选任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 资格复审和经历业绩评价
面试前,各区县组织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和经历业绩评价。
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同意推荐报名材料、有关任职的证明材料和其他与报考资格要求有关的证明,并需撰写工作业绩报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经历业绩评价分为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两个部分,并按百分制量化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