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监狱局、戒毒局、港航局招考公务员报考政策指南(3)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9、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如何计算?
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截止到2016年8月30日工作满24个月(起止月均可按1个整月计算)即可算作工作经历满2年。多段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可以累加计算。
10、哪些情况可视为具有天津市户口?
除具有天津市农业家庭户口、天津市非农业家庭户口外,以下情况可视为具有天津市户口:一是具有天津市单位集体户口的;二是具有天津市蓝印户口的。
11、报考人员身份证号被冒用无法进行报名注册如何处理?
如发生报考人员身份证号被冒用,导致无法正常注册的情况,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核实后办理注册手续。
12、哪些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凭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或者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13、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职位表》上查询。
14、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否变更报考职位?
不可以。考生提交报名表后48小时内,请随时关注报考机关资格审查结果,在待审状态或通过审查后均不能变更报考职位。
15、体检、体能测评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