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大纲(9)
(二)债的分类
1.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3.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4.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5.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6.主债与从债
(三)债的发生原因
1.合同
2.侵权行为
3.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的概念与性质;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4.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概念及构成条件;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
(四)债的保全
1.债的保全的概念
2.债权人的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成立要件、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及效力。
3.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概念、成立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及效力。
(五)债的担保
1.债的担保概念
2.保证
保证的概念与特征;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与保证人的关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保证责任的免除。
3.定金
定金的概念;定金的成立;定金的效力。
(六)债的移转
1.债的移转的概念
2.债权让与
债权让与的概念;债权让与合同的有效条件;债权让与的效力。
3.债务承担
债务承担的概念;免责债务承担;并存债务承担。
4.债的概括移转